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人近日表示,近期要组织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4个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根据打击“卖方市场”掌握的线索,深入开展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入账核算的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检查,全力追查受票企业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逃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诱发逃税、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威胁国家经济和税收安全,而且也为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财等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条件。为完善发票监管机制,严打涉税违法犯罪,国家税务总局将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选择一些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贩运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窝点,深挖幕后操纵的犯罪集团。同时,将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综治办等部门,组织力量对车站、码头、商场等倒卖、兜售发票的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公开倒卖、兜售发票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移送和起诉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重点开展对涉及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购买、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治理整顿。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将逐步建立“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普通发票管理机制,全面强化普通发票管理。对普通发票印制、领购、开具、缴销、保管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对本地区普通发票承印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这些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经检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印制资格;加大税控器具和计算机开票的推广力度,逐步取消手工开票。对虚假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对提供、取得、使用虚假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