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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公布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的精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泛征求了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等32个部门和4个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订了《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对规划实施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做了具体安排。

  《分工方案》明确了落实《规划》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求各部门根据分工抓紧提出本部门分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具体推进措施以及预计取得的成效,由发展改革委定期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分工方案》提出了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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