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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5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总局:
推进个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通知要求,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今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税务总局同时强调,要规范高等院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地要大力推进高校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和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应补税款的入库和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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