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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巩固民族团结 维护祖国统一——六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人民日报评论员

  民族关系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从根本上维护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适合中国国情,巩固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祖国统一,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同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毫不动摇地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不断丰植和培育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始终着眼于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着眼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表彰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牢牢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使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眼珠一样地爱护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的事件,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最大限度地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最大限度地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大好局面,为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协调发展,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我们就一定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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