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方法————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通过政府招标产生,百姓购买价格是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另外50%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如果单位购买,政府补贴比例为30%。
○ 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 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 改变消费方式
陕西的媒体上曾经刊发过这样一则消息:“如果现在购买一只指定高效照明产品,只需支付其原价一半的费用,另外一半由省财政承担。”同时,还列举了高效照明中标产品财政补贴名单,其中包括欧普、飞利浦和浙江阳光等公司的10款节能照明产品。
“政府掏钱补贴咱买灯”,看到消息后,西安雁塔区市民王爱茵向售货员打听,知道确有此事,并且政府补贴市民购买的节能灯保质期三年。
那么陕西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工作进展如何?在陕西省节能监测检查中心,记者见到了周金科主任。他介绍,按照国家部署,陕西省推广节能灯的工作从2008年节能周开始启动,当年要完成国家下达的100万支节能灯的销售任务。为了做好推广工作,省里制定了《陕西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成立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5个部门在西安新城广场举办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同时举行了“节能减排、情系灾区”,向陕西省地震重灾县捐赠30万支节能灯活动。与此同时,西安的推广机构在钟楼广场、大明宫建材市场、庆安小区等处进行了节能有奖知识问答,发放节能灯;榆林、商洛、宝鸡、汉中等市分别组织了宣传推广咨询活动。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还通过诸多媒体做了广泛的宣传。
记者来到陕西省节能中心,高级工程师凌翔介绍,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主要是欧普一体化节能灯、飞利浦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阳光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等,分别适用于家庭、宾馆、商厦、超市、写字楼、银行、医院、学校等不同场所。
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的有效途径。宝鸡市市长戴征社认为,高效照明产品因其看得见、摸得着而易于得到广泛的接受和认可,便于宣传和普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助于消费者养成自觉选购节能产品的良好习惯,影响消费者的长期消费行为,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彩虹集团员工崔劲杨说:“彩虹集团一直提倡节能减排,提倡家庭用节能灯,进一步强化了我们的节能意识。”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陕西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方法是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通过政府招标产生,老百姓的购买价格是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另外50%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如果是单位购买,政府补贴的比例为30%。比如,欧普一体化节能灯5/7/8W补贴后企事业单位购买价格为5.95元/只,居民用户购买价格为4.25元/只;飞利浦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型18W补贴后企事业单位购买价格为4.03元/只,居民用户购买价格为2.88元/只;阳光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14W补贴后企事业单位购买价格为12.6元/只,居民用户购买价格为9元/只……
经过陕西省高效照明推广办公室在去年秋季赴全省11个市(区)的情况核查,2008年底,陕西省共完成28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大大超过了国家下达的计划,年节电达2.2亿度,折标准煤7000多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9000吨。记者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该省2009年推广节能灯的春季战役即将打响,今年计划推广400万只,比2008年增长40%以上。据测算,400万只照明产品推广后,全年预计节电量将超过3亿度,折合标准煤10000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7000吨。
为了将2009年的推广节能灯工作做得更好,陕西省出台了如下措施:一是公共机构中的财政采购、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宗用户要带头购买和使用节能灯。二是销售单位要确保产品质量,并且明确了被推广的照明产品质量保证期,即:大宗用户不得少于1年、城乡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并在媒体公布售后服务地点和电话。三是大力在社区推广,全省已经有200个小区被选择进行重点推广销售。
为保证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取得实效,陕西省严格规定:中标企业要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财政将追缴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各级推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凡是推广产品包装物和本体上都必须印制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图标字样,以便广大用户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