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已经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这是历史性的进步
● 前一阶段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为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基础
新医改方案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作为2009—2011年着力抓好的5项重点改革之一,提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宋晓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是本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原有基础上取得的明显进展,是一个历史性进步。
宋晓梧说,新医改方案的进步得益于改革大形势的变化。2003年之后,中央提出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些理念的提出,使包括医疗保险改革在内整个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视角大大开阔。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3年后农村合作医疗从小范围试点迅速扩大到各省区市,现在已经覆盖了8亿农民;2007年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出台,覆盖面也迅速扩大;覆盖特殊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在城乡逐步建立。这次新的医药卫生改革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的这几项医疗保险改革成果。从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已经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这是一种里程碑式的历史性进步。
宋晓梧指出,肯定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并不是完全否定前一阶段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当看到,前一阶段的改革虽然在覆盖面上有较大局限性,但当时提出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方向基本正确。许多具体政策和措施的实践还为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宋晓梧表示,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又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较之其他国家,更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现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框架基本构筑,关键在于落实。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我们一定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