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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总局严打虚假出口CPU骗税行为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结合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在近期对出口企业办理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以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近一时期,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公安机关连续侦办数起利用虚假出口CPU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案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出口CPU骗取出口退税的基本手法:一是以实际内销的CPU虚假报关出口,二是以走私回流的方式实施循环骗税,三是通过“地下钱庄”虚构结汇,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据了解,利用CPU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特点,一是作案手法隐蔽,骗税过程“票、货、款”分离,但从购货、出口到结汇的所有环节看,全部单证均真实有效且手续齐备,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检查中难以及时发现;二是跨地域、跨境作案。不法分子以出口企业为平台,与境内外走私犯罪团伙和“地下钱庄”相互勾结。

  为有效遏制、防范虚假报关出口CPU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将出口企业2006年1月1日至今办理的CPU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作为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检查方案,对办理CPU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辽宁等重点地区,在近期内要立即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坚决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出口CPU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势头。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地国税局要针对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和主要作案特点,对具有税负明显偏低、物流方式不合理、资金运转异常等情况的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线索,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对其他与CPU类似的体积小、价值高、出口退税率较高的电子产品(如计算机硬盘),各地国税局在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中要加大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检查力度,防止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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