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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3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省实现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 新华社记者 齐海山

  在我国重要林业大省吉林,全省已经实现了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为了这个愿望,吉林省年年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各级政府负全责”的森林防火机制,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全民大联防编织了森林防火的“安全网”。

  吉林省森林覆盖率高达42.5%,森林防火任务艰巨而繁重,大面积的林海集中连片分布,地形复杂、交通不畅;春秋两季风干物燥,林下可燃物越积越多;高火险期正是群众在野外从事农副业活动的高峰期,近年来又增加了沟系承包、旅游增多等对防火不利的因素。

  在这样一个高火险省份,吉林省实现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秘诀在哪里呢?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说,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经验,是坚持科学施策,建设好预防和扑救两道防线,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整体功能,同时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个警钟长鸣、铢积寸累、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过程,把多项综合措施不断细化完善并真正落到实处。

  吉林省全省自上而下建立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实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使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之下。全省实行了“七长负责制”,从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到林业局长、林场场长都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做到片片有人管、村村有人抓、山山有人护。

  自1987年开始,吉林省政府每年都发布《森林防火命令》,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实行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这些针对性强的措施使得林业工作快速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迈进。同时,吉林省还全面实施野外火源监管、清山巡护、联防联保、严看死守、火情监测报告、防火和扑火预案、扑火统一指挥和联合扑救、值班和森林防火事故追究等“十项制度”,形成了制度保障体系。

  吉林省在全国首创并率先步入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科学化运行轨道。全省共划分25个监测区,每个区选择1个林场设置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和传送气象指标数据。在森林火险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引入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原理,建立了“因险而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有了这些“千里眼”和“顺风耳”,吉林省的森林火情监测系统做到了“耳聪目明”,全省上下因险设防、因险而动,使快速反应的原则得以顺利实施。

  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上,吉林省实行快速反应,重兵扑救,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坚决不让小火演变成大灾。吉林省的森林火灾扑救实现了由群众扑火向专业扑救的转变,既充分发挥森防部队的作用,又加强了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驻军扑火支援连队的建设,构筑了一道森林防火的铜墙铁壁。

          (据新华社长春3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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