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袁海丽报道:日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和工作的意见(试行)》,确定每年设立1亿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发区创业、工作和人才奖励。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将享受到更多的扶持政策:
———海外高层次人才独立承担或主要承担国家或北京市重点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在开发区进行产业化,开发区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海外高层次人才独立研发或作为主要研发人员的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或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国外专利的,按照申请项数,每项给予单位或个人申请费用50%的资助;对于获得授权的专利,每项给予单位或个人申请费用50%的资助和每年维持费用60%的资助。
————来开发区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
———对投资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风险投资引导资金方式投资入股,入股比例为投资总额的10%—30%,单笔投资最高为1000万元;也可以与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10%,单笔投资最高为1000万元。
———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可获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以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率的50%,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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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还连续出台3项新政策,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对投资额高、知名度高、跨国公司总部等重点企业的扶持措施,最高支持额度可达1000万元;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