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2009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将由2008年的3个省份扩大到10个省份,并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推开试点。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日前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召开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2008年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及部分地区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33.4亿元,直接带动村级公益事业投入120多亿元,拉动内需300多亿元。
张少春表示,2009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在奖补标准上,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建设成本、试点地区的努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对老少边穷地区予以适当照顾,向投入大、工作实、效果好的地区适当倾斜。在奖补项目上,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优先支持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公益事业。在奖补资金申请审核上,试点省份要制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财政奖补的具体审核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要充分发挥县乡贴近农村、熟悉基层的优势,由县级审批,省级备案。在奖补内容上,既可以是奖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只要群众拥护,符合实际,富有成效,都可以大胆尝试。
张少春说,要制订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为使试点工作尽快开展起来,可先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全部兑现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