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滨海新区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天津市开发区法院日前出台了多项工作措施,通过加强对涉及国际金融危机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研究,兼顾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维持企业生存,追求“双赢”、“多赢”的社会效果,为滨海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诉讼指导、诉讼风险释明力度,帮助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程序,依法行使诉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人民群众,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同时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为立案、出庭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电话立案、调解,网上立案、开庭、调解,驻(住)地立案、开庭、调解。
对于企业债务纠纷案件,天津开发区法院将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遵循既有利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保障负债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要加大财产保全的力度,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 (董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