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扩大就业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这些努力表明,银行业只有不断创新融资机制,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求。记者采访的几个典型案例,在再就业小额贷款的实践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案例一
青海:城乡青年受益创业贷款
早在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就和团中央联合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开发银行青海分行通过“小平台,广覆盖,小业务,大效益”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满足青海省城乡青年的创业小额贷款需求”这一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前期工作,搭建平台,打牢工作基础,以5万—30万元的小额度贷款,迅速打开了青年创业贷款工作局面。
青海虽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是在广大青年人群中仍然蕴含着巨大的创业需求和创业冲动,有一大批青年准备创业或再就业,却苦于没有启动资金。还有一大批青年创业企业已经起步,却仍然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和资金需求。在青海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正当其时,也一定能在解决青年创业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所作为。
按照“先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的想法,他们确定了以青海海东地区6个县作为青创工作试点,开展了一次从团省委、团地委、团县委直到乡、镇、村团委、团支部的大规模的“青年创业动员活动”,团的组织、网络优势发挥得十分明显。以此次动员为开端,搜集了一大批地方乡、镇、村的青年创业项目,经过整理、归纳、入库及平台专职人员评审等工作,团省委平台第一批向分行提交了60多个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上报分行核准。为了体现试点项目的质量和代表性,分行筛选确定了20个总贷款额度280万元的项目,单笔贷款5万—20万元不等,涵盖了下岗职工组建幼儿园、快餐配送、农民走出省外经营“青海拉面馆”、大学生小专利技术产品化、农民种植业项目等多个行业和内容。
案例二
四川:社区金融助推再就业
以社区金融的模式重点解决下岗再就业和微小企业贷款难的全新尝试,是国家开发银行探索出的一条新路。他们运用金融援助的方式放大财政作用,支持有发展潜力但融资存在难度的困难群体,设计出了社区金融标准化的产品,从多个层面满足困难群体的贷款需求,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微贷模式。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竺街道居民王莉萍于1999年买断工龄下岗后,与人合伙开了一家20平方米的小美容店,收入仅能维持基本生活。以前因无力提供抵押和担保无法通过申请小额贷款扩大门店规模,知道开发银行新的小额贷款后,向社区提出申请,经过社区街道办的考察后,她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创业培训,获得了一笔5万元的2年期小额贷款,现在她的美容店已经扩大到了60平方米,月收入达到了5000元,还为社区提供了3个就业岗位。
开发银行在武侯区开展的不需抵押、担保的再就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失业失地人员的就业问题,促进社区金融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体系的建立。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已为5批共282人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1241万元,贷款涉及13个街道、88个社区,而且获得贷款创业的下岗人员还吸纳了600多名再就业对象,实现了小额贷款促进再就业的“倍增效应”。
案例三
洛阳:微贷款业务显现活力
开发银行与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合作,借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助贷机构,结合当地的实际,合理设计贷款模式,探索出一条贷款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新路。
新的微贷款模式在缓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融资瓶颈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有模式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研究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这一模式的显著特点是,与当地政府密切合作,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平台、人员、信息资源等,组建和完善贷款平台和管理平台,政府对担保平台注资1000万元,并建立担保基金,专户存储。通过组织增信,打造信用体系,创造信用环境。传统的直贷模式下,个人作为借款人无法满足开行的贷款条件和贷后管理要求;而在新模式下,贷款平台是由当地政府按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管机构,符合开行的要求,这就避免了上述问题。
创新融资机制 支持扩大就业
王 智
从开发银行的实践看,无论是城乡青年创业贷款,还是再就业小额贷款,一个共同点就是突破了银行许多原有的框框,在制度创新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以再就业贷款为例,他们研发的再就业小额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降低了门槛,为下岗职工提供了更多机会。而贷款户按时归还本息后,还会将利息返还给贷款户。
这种贷款模式非常符合下岗职工的现实情况,因为他们自身本来就没拥有很多财富,无法提供银行贷款所必须的抵押物或担保。如果银行一味地按照贷款一般原则加以对待,那么这些下岗职工将永远无法获得融资机会。开发银行为何能如此自信地发放贷款呢?关键的因素是他们和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解除了后顾之忧。由此看来,支持扩大就业,银行还是大有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