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麦环境与能源部长康妮·赫泽高(Connie Hedegaard)看来,丹麦之所以能够做到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增加脱钩,一方面是源于丹麦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另一方面是节能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正是在“开源”的同时做到了“节流”,丹麦才能从一个99%能源依赖于进口石油的国家,转变为石油和煤炭使用量减少了36%、可再生能源占到国家总能耗17%、单位GDP能耗全欧盟最低的国家。
首先看可再生能源方面,或许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来形容风电最为恰当。上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之后,丹麦科学家致力于非化石燃料研究,丹麦社会也普遍形成了发展绿色清洁能源的共识。上世纪80年代,随着新材料技术、现代电力电子技术、通讯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展,将这些高新技术与传统风力发电装置中采用的空气动力学、电机机械传动及输配电等技术相结合,逐步研制出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装置。由此,丹麦风电行业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能产业化和商业化的产业。
正如丹麦技术大学国家实验室工作人员所说,光靠科技是不足以支撑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起步和发展的,还需要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丹麦风能协会首席运营官雅各布·劳·郝斯特(Jakob Lau Holst)告诉记者,丹麦对于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免征环境税,同时丹麦法律还规定国家电网必须接收来自丹麦风电场的风电,并给予这些风电场一定溢价补贴。实际上,丹麦规定,对不同可再生能源来源的电力,都给予不同的溢价补贴,以提高这些可再生能源相对于传统化石燃料的竞争力。
当然,对于送到千家万户的电力,普通消费者是很难辨别哪种电力来源于化石燃料,哪种电力来源于可再生能源,他们所付的价格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政府支付的超额溢价已被均摊入平均电价中。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购买单纯来源于风力的电力。不要以为这只是环保爱好者热衷清洁能源而不计成本之举,其实此种电价不一定就比平均电价昂贵。因为如果购买这种风电,消费者可以直接与风电场签订一个为期3年的合约,3年内支付的电价以合同价格为准。按照约定,如果平均电价上涨、超过合同价,消费者就能享受到“便宜”的风电价格了。郝斯特就是一个例子,2007年他同一家风电场签订了合约,其合同价就比现在市场上的平均电价便宜。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国家对安装可再生能源设备有补助,而对实际生产没有补助,这很容易造成空有装机量,实际发电效率不高的情况。丹麦则致力于风电生产的补助,国家给予的溢价补贴是以风电场实际生产电力为前提的。每生产1千瓦时风电,国家会给风电场约合3角人民币的溢价,这样连续实施10年,10年后国家认为风电场已收回成本时,则不再进行补贴。同时,风电场也有义务向国家电网预报24小时内风电生产情况,同时要严格按照合约规定来进行生产。郝斯特说,现在的技术其实已能够做到1小时内预测。
这些年产业化、规模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商业化,也促使风力发电成本和风电电价不断降低,增强了风电的价格竞争能力。现在丹麦全境遍布了4000个大大小小的风电场,这些风电场满足了丹麦全国20%的电力供应需求,丹麦风电行业希望在2025年能使这个数字达到50%。
另外,丹麦风机制造业也拥有了从零部件到专业维修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并提供了24000个工作岗位,一年产值可达30亿欧元,丹麦风机出口还占到了全球市场份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