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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线观察
新加坡多方合力保就业
本报驻新加坡记者 李 满

  近日,新加坡工资理事会对去年公布的工资指导原则进行了检讨和修正,并于1月19日公布了新建议。修正后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多项谨慎、务实而积极的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受经济衰退不利影响的公司,争取降低及控制整体成本,既要协助企业保持竞争力,又要尽量避免公司做出裁员的选择,确保员工保住工作岗位。受影响较小或表现持续良好的公司,则应该通过适当加薪来奖励员工,前提是不应影响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值得一提的是,工资理事会的新指导原则重申,所有公司都要对低薪、年长和非正式员工给予照顾。

  此间舆论指出,新指导原则既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困难和发展需要,更照顾到了广大雇员的权益,显得平衡、稳重、可行。由于工资只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工资理事会呼吁各公司在采取措施降低非工资成本的同时,也呼吁政府采取措施相应减轻商业成本。这套指导原则有效期为6个月,工资理事会将在年中再次检讨,以便使之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新加坡工资理事会成立于1972年2月,主要职能是通过劳资政三方合作,根据新加坡经济状况、就业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邻近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工资增长建议,确保工资增长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另外,工资理事会还参与一些项目开发,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工资理事会由劳资政三方面的代表组成,代表政府方面的成员来自财政部、贸工部、劳动部和经济开发委员会,代表雇主方面的人员主要来自新加坡雇主联合会及另外四个较有影响力的雇主代表组织,代表劳方的则有来自职工总会及不同行业工会的人士。

  此前,新加坡劳资政三方联手合作,已经陆续出台了各种措施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应对失业挑战。如去年底宣布出台的“技能提升与应变计划”,旨在通过各种培训计划,一方面能让员工学习各种新技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协助公司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发展潜能。该计划从去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政府在两年时间里提供6亿新元的拨款,提高企业员工培训课程费用的补贴力度,以便企业雇主和雇员从中受益。

  按照新的指导原则,为普通工人设立的技能资格鉴定课程费用补贴从原先的80%至90%不等一律提高到90%,而专业人员、经理、执行人员及技师培训课程费用补贴从70%提高到80%。该计划使企业员工能够明显受益,他们可以享受更高的培训课程费用补贴以及培训津贴,被裁减或失业的人员如果自己报名受训也能从计划中得到援助。同时,那些把过剩人手送去接受培训的企业雇主,可从计划中得到更高的课程费用津贴和员工缺勤薪金补贴,以便削减公司的人力成本。

  另外,新加坡职工总会经过与政府人力部、代表雇主方的雇主联合会磋商协调后,共同发表了联合声明,公布了对人手过剩企业的指导原则,要求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尽量减少裁员。如利用政府的技能提升与应变计划培训员工;采用更短的工时制和灵活的工作安排;调低员工工资降低经营成本;把多余人手作重新安排等。如果企业确实需要裁员,要先和工会协商,并通知人力部,以便相关机构协助受影响的员工找工作或安排培训。

  舆论指出,此次新的工资指导原则再度出台,是劳资政三方代表通过协商达成的集体共识,也是三方联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又一举措。新的工资指导原则正式公布之后,职工总会、雇主联合会和政府三方分别发表文告表示接受和支持,并呼吁所有企业遵守执行。同时,新加坡商会、中小企业协会等也纷纷表态坚决支持这一指导原则,确保属下的会员公司落实指导原则中的各项建议。这些迅速和积极的反应无疑是令人鼓舞的。

  几十年来,新加坡建立了良好的劳资政三方合作机制,工会、雇主和政府通过协商解决劳资问题,共同维护经济的发展。通过发展,使企业员工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有工会的企业,90%以上的劳资纠纷都能通过内部协商得到解决,劳资协商不了的则通过政府人力部调解或仲裁法庭解决。从此次新工资指导原则的及时出台也不难看出,新加坡劳资政三方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互信的、合作的、建设性的协商机制,当此困难时期,这种相互扶持、相互体谅的关系更加难能可贵,可以说是群策群力、同舟共济,一旦渡过难关,将实现三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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