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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世经述评
瑞士强化社会福利机制
□ 陶 杰

  瑞士是世界有名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长期以来,瑞士的教育、医疗和养老等一直都是由政府出资,而且大部分住房和保险也都是免费的。有资料显示,2006年瑞士领取社会救济的比例为33‰,即有14万多人领取了社会救济,近25万人获得了社会援助。在领取社会救济金的人群中,儿童、青少年以及不足25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较高。在接受社会援助的人群中大约有44%持外国国籍,其中54.4%没有受过职业培训。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有越来越多的人失去工作岗位,致使瑞士的社会福利事业因此而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尤其当各州及乡镇的税收也因危机而锐减时,形势就变得尤其严峻。据瑞士社会福利联合组织(SKOS)预测,在未来3年内,瑞士各级社会福利部门的负担将越来越重,到2011年,申请社会救济的人数将上升到30万。

  因此,作为在社保工作方面起主导作用的瑞士社会福利联合组织,积极倡议各州及乡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要在扩大就业以及在职业和技能培训方面加大力度。

  为了保持社会的安定和谐,使贫富两极分化现象不至于成为社会焦点,瑞士法律规定,凡个人年收入超过6万瑞士法郎、夫妇二人共同年收入达到8万瑞士法郎的公民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贫穷亲属施以援手。

  瑞士的社会福利工作一向由各州政府负责,在具体实施中,各州政府大多委托乡镇社区来完成社会福利保障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州甚至各乡镇社区所提供的福利保障有很大差异,但原则上由各州政府及各乡镇社区共同分担费用。

  以往瑞士社会福利机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曾出现过滥用救济金的情况,因此在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下,越来越多的乡镇社区雇用了社会督察,以防止滥用救济金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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