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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续:播下一粒种子长出一片森林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后,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奥运会结束后,这些机关单位仍然在坚持进行垃圾分类,成为“绿色奥运”留给北京的宝贵遗产。

  近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全面开展阶段,有约120个机关单位实行了垃圾分类;2003年12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治理白皮书》,要求到2008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的基础结构;2007年9月,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党政机关、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奥运场馆、奥运签约饭店、重点商业区写字楼、大型商场超市、地铁、4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约2500个单位进一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从1996年至2007年,北京市共有2200多个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成为了垃圾分类示范窗口,约470万人口参与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了52%,同时也解决了垃圾分类后期运输、处理等方面的问题。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后,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达到了一个新水平。所有的奥运场馆、签约饭店和机关都签署了承诺书,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一举解决了持续多年的垃圾分类清运难问题。奥运会结束后,这些机关单位仍然在坚持进行垃圾分类,成为“绿色奥运”留给北京的宝贵遗产。

  “在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有时也会听到一些居民的意见,有的说分类垃圾的运输系统没有衔接好,即使分了也没啥作用;有的说现在还没有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法规明确了我们再弄也不迟。其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环保志愿者李军玲说,“垃圾分类发展到现在,是到了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了。”

  有环保人士建议,国家应适时出台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可以考虑实施“谁污染谁负责”制度,对过度包装商品征收污染处理费或环境税等,还可以实施“公民垃圾自己买单”制度,多产生垃圾多缴费,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李军玲说,“垃圾分类发展到现在,已经具有了超越垃圾处理本身的重要意义,就是让公民通过垃圾分类,更加深刻地认识自身与环保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垃圾公害的制造者,同时也是垃圾公害的受害者,更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也是一种公民个人行为,必须从每个人做起。”

 (本版图片由大乘巷家委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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