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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稳定就业形势 保证充分就业
四川成都制定劳动保障政策

  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实习生刘晓媛报道:近日,四川省成都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从扩大受惠人群、延长社保和岗位补贴时间、下调企业参保费率、实施失业救助、强化就业培训等方面稳定就业形势,保证充分就业。“明年,这个政策将为企业、市民减轻经济负担23.42亿元。”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胡昌年说。

  除了原来的就业困难人员外,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面将进一步扩大到当年新增加的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城乡就业转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在2009年内,社保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计算,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凡是吸纳这四类人就业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到政府补贴。对于招用这四类人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小额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为减轻企业负担,《意见》将全面下调企业参保费率。其中,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停产、歇业困难企业缴费费率下调1.5个百分点;综合保险费率下调1.5个百分点,延长企业综合保险补贴1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对参加了失业保险的企业,将对其离岗、歇业的人员进行失业预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对进行失业登记、家庭特别困难的返乡农民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失业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此外,成都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失业人员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开展特别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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