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00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对困难群众、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实施了就业援助和扶持。通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等措施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和再就业,并基本建立起动态援助困难群众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2008年1至11月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83万人,为全年目标的9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40万人,为全年目标的140%。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截至2008年12月15日,支援地共向灾区提供有效岗位信息72.9万个,帮助灾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45.3万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5.1万人,通过灾区援建项目吸纳就业1.9万人。
在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开始再连续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且调整水平不低于前三年。2008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1080元,比上年提高110元。目前,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正在进行,春节前将发放到位,提高的水平按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并继续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98.5亿元,地方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将全国139万未参保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中央财政将安排更多资金,帮助各地解决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与此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权益,在继续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推进劳动合同订立、深入开展维权专项活动等方面取得实效。2008年前10个月,全国有20个地区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在15%左右。在全国组织实施的以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为重点的“彩虹计划”,则将力争用5年时间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