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市场监管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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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工商系统———
部署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本报记者 敖 蓉

  春节将至,全国工商系统已经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部署,16个督查组对各地春节食品市场进行的督查行动也同时展开。

加强对各类商业主体的监管

  目前,工商部门已加强了对商场、超市、市场促销活动的监管。将依法查处经营者利用“打折销售”、“返券销售”、“让利销售”、“抽奖”等名义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对旅游景点周边销售旅游品的商店进行专项检查,防止经营者利用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不合理规定等方式欺诈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而且,举办商品展销会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方可发布广告进行招商。所以,无论是参展的经营者还是购物的消费者,进入展销会之前,都应事先查验展销会组织者有否取得举办地工商部门核发的《商品展销会登记证》,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逛庙会是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喜欢的活动,对此,北京市工商系统加强了对庙会、各种展会、集贸市场的检查,要求大型庙会辖区工商分局每天派驻专门力量进行巡查,加强对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方的指导,保证市场秩序。宣武分局事先已对主办单位就如何办理登记证、规范经营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行政指导,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尤其对食品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一户一档留存备查。

启动节日食品市场应急机制

  食品是节日期间人们消费的主要品种。因此,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以消费量大且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奶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节日消费集中、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品种,工商部门正着手加强食品质量执法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严格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口;依法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加大监督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工作力度,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有效退市,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尤其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通报和消费者举报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进行跟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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