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李予阳 亢舒今天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2008年,中央企业预计实现利润7000亿元左右。在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预计中央企业去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5万亿元,同比增长20%。如果剔除自然灾害的影响及政策性亏损减利因素,实现利润总额在1万亿元左右,与2007年基本持平。
去年,中央企业经受了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重大考验,因自然灾害造成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300亿元,恢复重建需要投入2000亿元。此外,持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央企业带来了重大挑战。石油石化、电力企业在资源性价格尚未理顺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两大石油企业炼油板块承担了2000多亿元的政策性亏损,两大电网和华能、国电等五大发电企业由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到位总共影响利润660亿元左右。
2002年到2007年,央企实现利润从2405.5亿元增至9968.5亿元,年均增长达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