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我国乡镇企业谱写了改革开放的壮丽诗篇,为农村经济、县域经济、国民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推进了城乡向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方向迈进。
乡镇企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把握乡镇企业发展规律,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农村城镇化道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乡镇企业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概念。发展乡镇企业就是让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实现就业和增收,进而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带入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正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形成。
亿万农民创造了乡镇企业,使乡镇企业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后创造了许多业绩,占据了GDP增长的28.52%、工业增加值的46.5%,转移了29.13%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多年来一直是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
乡镇企业还是以工哺农的主体力量,起到了城市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探索出一条成功之路。
30年来,乡镇企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20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9620亿元,增长了300多倍,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比重由17.03%上升到68.6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77%增加到28.52%。我国人多地少,实践证明,发展乡镇企业,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强国富民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具体实践,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逐步消除城乡差别的具体实践。
在乡镇企业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其所有制形式、空间布局、政策环境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与“三农”天然联系的基本特征、作为农村二、三产业主体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发展乡镇企业对“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对城乡二元格局的根本扭转作用巨大,乡镇企业依然是农民就业增收的主渠道、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建设现代农业的主战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动力。
经历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在很多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日趋成熟。尤其是近年来,乡镇企业更加贴近“三农”,贴近县域经济发展,贴近国家产业政策,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从2002年以来保持了连续6年的良好发展势头,经济总量、结构调整、素质提升和经济效益都跃上一个新台阶。这是继1984年—1987年、1992年—1997年之后的第三个快速发展期。
当前,乡镇企业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外部形势变化和企业自身素质问题需要乡镇企业走一条转型提升和创新发展的道路。我国乡镇企业崛起于农村广袤的田野,与农业、农村、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走的是一条从农村起家、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携手与共的发展道路。乡镇企业植根于农村的这个属性,决定了它在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与和谐社会中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依靠科技创新、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区域发展平衡、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新型乡镇企业。引导乡镇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建设新农村和小城镇中发挥带动作用,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发挥核心作用,在壮大县域经济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中发挥桥梁作用。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工业化富裕农民、以城镇化带动农村,我们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中对乡镇企业的发展定位进行谋划,而乡镇企业在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