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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助返乡农民创业

  本报讯 安徽省农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引导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推进现代农业、劳务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全面正确认识当前部分农民工返乡现象和情况,积极应对。各地要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等,优先做好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的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培训,为他们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好基础。今年阳光工程任务已完成的地方,可动用2009年阳光工程的任务指标,用于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并规范登记。

  做好就近就地务工转移。要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工业园区、规模养殖、设施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依托农田水利建设、沼气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农业项目,引导农民工为乡村建设作出贡献。要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工商、税务、国土、金融等部门联系,积极支持有创业发展愿望和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创办、领办企业,并在办证、信贷、劳动力招收、税收、用地等方面予以优惠。

  通知还要求为返乡农民工外出再务工提供服务。各级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积极与用工企业联系、沟通,争取务工岗位,为返乡农民工再务工提供服务。(蒋 明 文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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