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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立健全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张强 佘桂荣 王忠生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了3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全面部署了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安排。顺利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撑。

  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改革,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当前,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银行面向“三农”体制革新逐步推进,农业发展银行逐步扩充开发性金融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稳步推广,农村保险得到较快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稳步开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正有序开展,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服务网点为12.4万个,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比重为23.4%;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12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2%,农村金融利润总额和资产利润率增长较快。

  在看到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前提下,还要看到农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繁荣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只有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才能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运行对农村经济的“输血”、“活血”与“造血”功能,最终建立农村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只有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才能实现对农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与风险管理。

  具体来说,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形成助推农村金融和谐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要强化财政、税收和货币政策扶持农村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形成农村资金回流的有效机制。通过努力探索货币政策与财税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监管政策的配合,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要扎实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农村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护农村金融机构债权,完善农村金融运行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村信用秩序,尽快建立覆盖所有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征信体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善农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切实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不断推进原有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改革与调整,真正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多元并举”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农村信用社要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或完善金融同业合作处,加强各种机构业务合作及有效协调,形成“合力”。要通过开放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金融有序竞争等措施寻找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要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要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要把资本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信贷市场、农业资产评估市场、产权交易等相关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发展农村的投资基金、信托业和金融租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及适度竞争。

  三是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农村金融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及金融机制,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必须从这些方面着手,形成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创新机制。在金融机构创新方面,可以考虑组建农村证券经纪公司、农村租赁公司、农村借款担保公司、农村信托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农业企业财务与农户家庭理财公司以及专门从事农村贸易融资业务的农村金融中介,还可建立各种农业保险互助社及各类农业发展风险基金。在金融市场创新方面,要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农村金融产权交易市场。结合发展订单农业,加快农村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期货产品的研发,适时推进期货期权,试点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研究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制度,引导相关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标准仓单及进口仓单质押贷款、品牌质押贷款,进行小额信用、互助信用等小额信贷业务创新,开发各种形式的社(银)团贷款、信用贷款、联保协议贷款、国内保理业务以及消费信贷等。同时根据农村信贷产品的特性,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开发多层次的证券化资产,促进农村资产交易和转换。在金融机制创新方面,通过优化信贷审批机制,有效评估贷款风险,实施有效金融联结的信贷发放机制,通过银行与互助组联系工程,将互助组机制灵活、信息敏感与银行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有效结合起来,进而在金融机构与农户间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要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形成有效的现代农村金融风险分散及补偿机制。一是建立政府支持的农业政策性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主要防范由于“三农”本身“三高”(高成本、高投入、高风险)的经济特性而给农村金融体系所带来的冲击。在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激励的作用下,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议结合国内外经验,在各地大型农垦企业和具有特定农作物种植优势的省份,完善相互制保险组织形式。二是完善市场主导的金融市场化风险分担及转移机制。首先,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风险自我分担及补偿机制。要加强内部治理机制的改革,实施有效内部控制流程;同时要在农村培育有风险意识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其次,建立农村监管机构金融安全网。在金融机构正常运营过程中,要实施审慎监管与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利用“及时校正措施”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持续性监控。(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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