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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林业局着力加强建设资金监管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刘惠兰今天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已于近日将36.5亿元中央新增林业投资计划全部下达到各地。投资安排侧重于营造林建设,并首次启动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为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使其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应有效益,国家林业局28日召开新增林业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动员部署暨集中培训会,部署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中央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介绍,国家新增中央投资36.5亿元主要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其中,重点防护林工程资金25亿元,用于人工造林2500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2008年新造公益林1320.43万亩;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5亿元,主要安排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国有林区,通过实施改造工程,使1万户林区职工2009年内搬入新居。

  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27日专门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新增林业投资安排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从12月6日到明年3月中旬,国家林业局将采取驻地监督检查和派工作组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对新增林业投资运行和使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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