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部署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考虑,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目标任务,而落实这一战略部署的关键环节,就在于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此,我们必须按照《决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完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三大任务。
一是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在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为农村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是必须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现代农业建设规律出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性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采取新举措、迈出新步伐,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国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差距更大。要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失和社会事业发展不足的问题,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同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加快改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