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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提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本报讯 记者王智报道: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日前在稳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科学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加强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切实强化风险监管,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据介绍,银监会2006年底出台的放宽农村金融市场新策,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两年来,银监会紧紧围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全国共有7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62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还有35家机构正在筹建。

  蒋定之表示,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大局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与发展,持续提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率,不断提升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供给能力。他要求各地在合理评估未来金融需求、统筹考虑现有监管资源配置、政府扶持政策力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试点发展规划,重点向中西部以及国定、省定贫困县倾斜。

  蒋定之强调,在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时,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一是科学把握市场准入标准,认真筛选主发起人和投资人,科学设计股本结构,提高机构准入质量。二是督促主要股东认真履行职责,选派合格管理人员,加强技术业务支持,建立风险管理支持机制,实施并表管理,切实承担起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坚持为“三农”服务,优先选择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进行试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流向急需资金的农村地区。四是保证依法合规运营,通过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等多种有效方式,密切关注机构运营,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任何时点均满足审慎监管要求。五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监管制度办法,在条件成熟时有序有效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提高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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