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私经济与改革开放同步发展。1979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同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的报告》指出:“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在征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成为中央批准的第一个有关个体经济的报告。
随后的几年间,有关个私经济的政策不断演变。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有了国家的有力支持和政策的保障,1997年至今,我国个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自此,我国个私经济迎来了全面发展的大好时机。
改革开放30年来,个私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2007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为2741.5万户,从业人员5496万人;全国私营企业达551.3万户,从业人员7253.1万人,注册资本金总额突破10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