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以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监管中体现良好服务,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这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探索的深化。
党的十六大后特别是近两年来,工商总局党组明确提出,工商行政管理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
30年回望,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在我国市场经济法治进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法制建设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及一大批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的比较健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0部法律和203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职责,国家工商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04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市场主体、市场行为总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机制。正如周伯华所指出的,要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需要,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切实做到高效、高质、高水平监管,充分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新水平、新面貌、新形象。
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历经6次机构改革,逐步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形成了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五级贯通、运转协调的分层管理体制;加快了法治工商、信用工商、信息工商建设的步伐;实行了市场办管脱钩,实现了“运动员”与“裁判员”分离,进一步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实现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增强了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总局机构升格,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权威;并推进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改革;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了监管执法手段……
不久前,80岁高龄的福建省将乐县工商局退休干部刘仁发老人专程去照相馆,与自己珍藏24年的工商系统第一套制服拍照留念,然后把它捐献给将乐县工商局专作收藏。30年来,陪伴一代又一代工商人在平凡而光荣的岗位上默默奋斗的工商制服,成为中国工商30年历史的见证。
1978年工商系统恢复建制时,全系统仅有10万余人。1996年国务院核定工商所36万行政编制,结束了基层工商所长期缺编、少编的历史,是工商所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的历史性举措。多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强化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形象明显改善,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升。2007年,全国有15个省(区、市)工商局参加了当地的行风评议活动。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公务员队伍共有40余万人,成为从监管集贸市场转到了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从监管比较单一的国内市场转到了监管日益国际化市场的重要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