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喻剑报道:基金托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一个重要的中间业务品种,近年来得到稳步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据统计,截至2008年9月15日,12家托管银行共托管基金416只,托管基金份额23184.598亿份,托管基金资产21055.562亿元。其中,开放式基金383只,份额22385.423亿份,资产20329.447亿元。
伴随着基金总规模的增长,国内基金托管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五大行托管基金的份额依次为:6700.13亿份、5160.33亿份、3568.42亿份、2366.25亿份、1933.38亿份,其总数占基金总规模的九成。但这一比例近年来呈逐步下降趋势,五大行之间的市场份额也在发生变化。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比例由期初的35.49%下降到期末的28.83%;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比例则由期初的20.36%上升到期末的22.45%。与此同时,中小银行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成绩向好。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以来开始托管的基金中,至少已有2只选择了五大行以外的托管行,一是益民基金的益民多利债券基金,其托管行为招商银行;另一只是万家基金的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基金,托管行为兴业银行。
中小银行在托管服务上的出色表现是其业务较快增长的重要原因。不少中小银行在托管技术、设施、人才、资金等方面下功夫,通过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增强保管基金资产的能力、建设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专业团队等,赢得基金管理人的信任,使自己成为基金运作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正在以参与者的身份对待基金托管业务,并主动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作为基金管理方,我们也充分相信商业银行提供的托管服务。”华夏基金市场分析人士说。
据悉,在我国,基金托管人是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复核并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及基金价格、出具基金业绩报告等。近年来,我国基金托管业务制度已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基金管理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得以分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行政、财务上实现相互独立,托管人正在基金运作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