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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08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及相关报道见二版)

  《条例》包括6章38条,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

  《条例》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条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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