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棉花年度收购信贷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2008棉花年度收购信贷工作,要求农发行各级行正确认识形势、准确把握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08棉花年度棉花收购信贷工作的顺利开展。
《意见》要求,各级行要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积极支持棉花收购。一要以“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为指导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棉花收购企业的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严把贷款准入关。二要统筹考虑辖内棉花产量和贷款企业收购及加工经营能力,合理布局收购资金供应点。要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并支持自身实力强、经营效益好、信誉度高、抗风险能力强且具备棉花加工资格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棉纺企业直接入市收购。扶持收购辐射面宽、会经营、讲信用、效益好的大型重点棉花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流通企业与深加工企业在收购前签订供需合同,根据深加工企业的用棉数量、品质等要求,由流通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棉花收购。三要积极配合国家质检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农发行客户结构,因企制宜,研究制定支持措施。四要足额安排信贷规模,保证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及时足额,并把握好收购贷款投放的时机和数量,有效促进棉花收购市场的平稳运行。五要严格执行棉花收购贷款上限和贷款支持收购价格警戒线政策。各级行发放收购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贷款上限的规定,贷款企业入市收购价格不得超过贷款支持收购价格警戒线。六要严格规范企业异地棉花收购行为,切实防范异地收购风险。开展异地收购业务的企业信用等级原则上在AA级以上,用于异地收购的棉花收购贷款原则上不得发放信用贷款。企业进行异地收购必须严格遵守收购所在地的棉花收购政策。七要坚持“购贷销还,封闭管理”的原则,继续大力推行棉花库存第三方监管。凡信用等级在A级以下的流通企业,或未列入国家质检体制改革规划的流通企业使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棉花库存,以及在异地保管的棉花,原则上都要实行库存第三方监管。八要规范棉花收购贷款的使用。棉花收购贷款只能发放给具备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流通企业、棉纺企业或棉花产业化龙头企业,用于从棉农和经纪人手中直接收购籽棉。
《意见》强调,要大力支持棉花产业健康发展。要积极组织贷款企业实施棉花供需衔接,重点支持客户中规模较大、信用较高、效益良好、实力较强的深加工企业参与衔接。要积极做好棉花调销贷款的发放与管理,重点支持棉花深加工企业从农发行开户企业调入棉花的资金需求。要加强对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棉花预购和良种贷款的投放力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贷款管理,有效防控风险。要始终坚持封闭管理有效措施,严格对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监管,做到“钱随棉走,专款专用,库贷挂钩,封闭运行”。要高度重视棉花销售结算资金风险,严格规范棉花销售结算方式。要继续强化对企业自筹资金、风险准备金和经营者风险担保金的管理。要继续强化收购贷款期限管理,坚持有利于促进企业实现均衡销售和农发行约期收贷的指导思想。要高度重视企业收购棉花的质量问题,监督企业把好棉花质量关,切实防范因质量问题给农发行贷款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