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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对17家企业实行首批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本报讯 记者倪伟龄、通讯员关键报道: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宣布,从9月1日起对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哈尔滨光宇蓄电池有限公司等17家外贸企业实行首批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这些进出口企业经产地有关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这一新制度的审核从企业申请到完成审核批准为8个工作日,不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以来,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外贸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等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实施方案》,在对全省申报的符合条件进出口企业进行考核,审核并通过了首批检验检疫诚信管理的A类企业或实施分类管理的一类企业。

  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后,进出口企业不仅直接减少了收费,而且使企业节约了许多其他环节的费用支出,帮助外贸企业克服各种因素带来的利润率下降等困难。实施直通放行后,企业将大幅减少货物滞港等费用的支出,节省大批运输仓储费用,出口货物装运船期以及进口货物到货时间变得更加可控。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大大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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