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学仁报道: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辽宁省贫困人口已由1985年的360万人下降到2007年底的1.7万人,提前3年实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
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4年至1993年。到1993年底,全省贫困人口由360万人下降到147万人。第二阶段是“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年—2000年)。到2000年底,全省贫困人口减少到49.98万人(不包括因灾返贫人口180.11万人)。第三阶段是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阶段(2001年—2010年)。到2007年底,全省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232.79万人(含因灾返贫、贫困标准提高新增的人口)减少到1.7万人。
目前,辽宁省贫困地区的综合实力普遍增强,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2007年,15个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地区生产总值为686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8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144%和192%;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62元,年均增长17.7%,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