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奥运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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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工商总局加强奥运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本报讯 记者何振红报道: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商务部、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及秦皇岛等6个奥运主、协办城市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奥运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整规办、工商部门要对大型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奥运定点宾馆及周边区域、奥运竞赛场馆周边地区、旅游景区、城区繁华地段、机场车站地铁码头和人行通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地摊、游商小贩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要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傍名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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