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金融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行征信系统拟扩大信息采集范围

  本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日前表示,随着条件的成熟,个人信用数据库将采集更多的信息,包括个人欠税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并将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范围。

  据邵伏军介绍,个人征信档案主要记录了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以及缴纳电信费用等非银行的信用信息等。其中,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机构、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个人为他人担保的信息等;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非银行的信用信息包括个人由于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等服务形成的负债及偿还信息,例如缴纳电信费用等。目前,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6亿多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