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贾伟报道:深交所日前分别在青岛、厦门、杭州、深圳召开中小企业板监管与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中小板2008年下半年监管六大举措。
会议提出中小板2008年下半年监管六大举措主要包括:一是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的监管;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司提请有关方面专项检查;四是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指引》,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行为的监管;五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适时推出《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指引》,并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秘书的管理;六是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保荐人在持续督导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指出,中小板设立4年以来,上市公司整体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保持良好发展的势头,但也发现个别公司出现违规占用资金等恶性事件。周明提出,中小板公司应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的观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应提高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应进一步增强信心、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今年以来,中小板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加强对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荐人工作质量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等方面的监管,并对部分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时做出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