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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步实施———
有效改善水源涵养条件

  按照规划,山西省对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工作分为近期(2年)、中期(5年)、远期(10年)三个实施阶段。该工程总体目标是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与保护和对各种水资源的合理调度,确保汾河干流716公里恢复自然流水;通过河道复流入渗,逐年补给地下水,确保地下水位止降回升;通过河道疏浚和整治,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生态环境;通过污水处理和对煤矿等严重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使水资源和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植被修复,涵养水源,形成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

  近期两年内将建设“十大工程”。这十大建设工程是:汾河中下游河道生态修复、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矿坑水处理及回用、汾河源头移民复垦及开发、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汾河灌区末级渠系配备改造工程。十大工程包括28个具体项目,对每个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和责任都进行了分工。5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加快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省政府与省直有关部门和汾河流域6市、40县政府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据介绍,汾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将在汾河中下游较宽阔的河滩上修建人工湿地21个,总面积2020万平方米。太原城市水系循环项目,将引汾河水流经森林公园、迎泽公园、南沙河,再流入汾河,在太原市城区形成循环水系。汾河干流植被建设项目,将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2.1万公顷,干流两岸各100米宽的护岸林带373.5公里,林网(带)0.36万公顷,封山育林0.7万公顷。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划定汾河上游段干流两侧500米范围内、中下游段干流两侧1500米、一级支流两侧1000米范围内为禁采区。对禁采区关闭后的11个矿井矿区和限采区内7座煤矿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治理。

  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说,生态环境就是效益,就是生产力,生态环境的好坏,已成为评判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准。推进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也成为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山西形象的迫切之举。

  记者对照十大工程项目在一些地段进行了实地采访。在太原市城区上兰村一带,记者看到,断流了12年之久的汾河有了长流水了。从今年2月29日开始,山西省水利厅组织实施了汾河中游段复流试验,由汾河二库向下游间歇性放水,在太原城区以上段形成局部小范围洪水,以充填多年形成的沙坑。这次试验共淤平1000余万方沙坑,补充了4300万立方米地下水,仅3个月时间,就使上兰村泉域的水位上升了2.76米。汾河中游段有了长流水,为全面实施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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