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抗震救灾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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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对灾后重建物资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本报讯 记者李琛奇、通讯员陈发明报道:为维护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稳定,甘肃日前实施对灾后重建物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内容包括:对甘肃本地生产的灾后重建物资,可实行限价或提价申报;对外地购进的,可实行差价率控制措施或调价备案制度;直接提供给地震灾区的,价格不得高于5月12日的价格水平。价格干预对象包括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

  甘肃省受灾地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了每日价格巡视制度,将在抗震救灾的不同阶段,适时调整价格监测的重点,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并及时掌握当地市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的生产、供应和销售情况,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化的动态趋势,及时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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