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抗震救灾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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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宝钢等企业承诺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用原材料不涨价
各地纷纷出台救灾物资价格监管措施

  本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宝钢集团近日郑重承诺,其所生产的用于抗震救灾的彩涂钢板等产品价格一律维持汶川大地震发生前水平,保证不涨价。

  从5月11日至今,宝钢集团已累计接订上海市政府委托上海建工集团订购的彩涂钢板3万吨,重庆市政府委托三峰钢结构公司订购的彩涂钢板0.3万吨,出厂价均与震前相同,对后续接订的抗震救灾用彩涂钢板也将实行同样价格政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承诺,对供货给可发性聚苯乙烯工厂直接用于灾区过渡安置房生产的苯乙烯材料,其价格一律维持在5月11日前价格水平,并确保稳定供应,其他涉及直接用于抗震救灾物资生产的产品也按此原则执行。

  此外,继山东、陕西、河北、辽宁、吉林、天津、上海、江苏、湖北等9省市出台价格监管措施后,安徽、福建、广西、广东、北京等省区市物价部门也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的监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半数省份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进行了临时干预或出台了强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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