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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及时核销借款人因地震无力偿还的债务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王智报道: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对借款人因地震造成的不能偿还的债务各银行应及时核销。另外,对于地震灾区银行卡透支款项,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说明。

  通知指出,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在核销贷款过程中,银行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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