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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藏为低收入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新华社拉萨5月7日电 (记者颜园园)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从5月1日起,西藏将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发放临时生活救助。

  据介绍,民政部门对全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在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6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临时生活补助15元。对西藏23万年人均收入850元以下的农牧区贫困人口,在原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目前,西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三类救助标准,重点保障对象每人每年为470元,特殊保障对象每人每年290元,一般保障对象每人每年194元。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高度关心物价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政策和具体措施,稳定市场、保证供应、平抑物价。

  从有关部门对市场监测的情况看,目前,西藏市场粮食、食用油、酥油、肉类、水果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各商品市场运行平稳,物价未出现大的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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