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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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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上立案新举措

  今年开始,陕西省平利法院在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后,又推出了网上立案及咨询的新举措,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来方便诉讼当事人。

  这一举措推行后,当事人可将起诉书或申请执行书通过网络发往指定邮箱,立案庭将在网上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电话或通过邮箱通知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来立案大厅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告知其补充相关材料或者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证明,网上立案既节省了法院和当事人的时间,又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深受老百姓欢迎。

辽宁:立案便民抓落实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的法官来到居民张玉楼家,法官们现场立案,给因烧伤卧床的张玉楼讲解法律知识和诉讼常识并告诉他,考虑到他家的特殊困境,决定为其免去6800余元的诉讼费,解了他全家的燃眉之急。 

  抚顺法院从2007年12月开始,制定了立案便民措施“二十条”,并在两级法院实行,由此,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在“二十条”中,抚顺法院明确规定,立案大厅午休时间设专人值班接待,避免当事人因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而错过班车时间,以致不得不滞留当地无法返回;在立案便民服务措施上,确立了“一次讲清、事不过二”的原则,并在立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卷宗移送审判庭,减少久立不决的现象发生;为解决外地人、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打官司难的问题,实行优先立案制度;为畅通诉讼渠道,将坐堂立案拓展到对特殊案件、特殊群体实行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多轨制”立案。对行动不便或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确实无法来院起诉且又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或上门立案;对当事人不能书写又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而以口头形式来院起诉的,立案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口述制作起诉笔录等。

广西:诉讼指引促高效

  从2006年2月开始,广西上思法院推出了诉前“三大诉讼”指引,引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提供诉讼证据,清楚了解诉讼程序。

  该院“三大诉讼”指引内容包括诉讼文书指引、诉讼证据指引、诉讼程序指引。其中,诉讼文书指引包括起诉书样式指引和申请书样式;诉讼证据指引的内容包括起诉人、申请人所应提供的各种主要证据材料,并告知当事人、申请人在提起诉讼、申请时应特别注意的一些事项;诉讼程序指引主要通过书面告知形式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整个诉讼程序运作的过程,着重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程序权。

  “三大诉讼”指引,一方面为当事人解决了不懂打官司的实际困难,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另一方面促进了当事人诉前工作的有效性,提高了立案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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