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则瑾报道:上海工商部门通过制订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全面开展合同帮农工作,已制订出台与农户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农资和农产品、畜产品交易为主的两大类15件合同示范文本。
这些合同示范文本从符合农村和农民交易特点出发,着力保护农民利益。为避免拖欠农民款项,特别设定了尽可能推行现金支付、即时结算的条款约定;为降低合同纠纷解决成本,设定了侧重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和申请调解的两种方式;专门设定了为农民、农业生产经营户在农资买卖中出现产品质量争议时的帮助条款。
合同还专门突出农产品食品安全保护。在《饲料买卖合同》、《饲料添加剂买卖合同》中,设定了“如果饲料、饲料添加剂中含有违禁添加物质的,养殖农户和养殖企业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销售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在《蔬菜买卖合同》的验收环节中,设定了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和对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蔬菜可以进行销毁等条款,目的是能通过民事约定的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同时也对农民、农业生产经营户提供的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进行必要的规范。
另据了解,上海工商部门为提高涉农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已累计对345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和1637户农户进行了共计186次的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并在已建立的1539个乡村维权联络点中增加了合同帮扶的工作内容,主动配合农村基层维权组织查看各类涉农合同1987 份。
此外,上海工商部门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与110余户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合同帮农结对工作。奉贤分局、青浦分局等向企业提供了各具特色的工商法规服务;嘉定、金山等工商部门主动与结对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提高涉农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浦东新区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时介入进行合同行政调解追回款项。
据了解,今年起,上海市工商局还将着重在四方面继续加大涉农合同帮扶力度:联手农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加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广力度,规范交易秩序;开展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提高涉农合同交易效率;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农民群众关注的典型涉农合同欺诈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进一步提高涉农企业的诚信守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