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交所日前颁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工作评价办法》,该办法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保荐工作评价办法》规定,深交所每年将从发行上市工作,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与本所的配合情况,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中小板上市公司受到的处罚、处分、监管措施情况以及保荐人、保荐代表人所保荐的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等方面对相关保荐人、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于同时保荐两家以上中小板公司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以保荐代表人、上市公司为单位对其保荐工作分别进行评价的结果平均值确定最终评价等级。
据悉,深交所将在2007年年报披露结束后对中小板公司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进行首次评价,相关业务部门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指标,对于评价等级较低的,深交所将采取培训、约见谈话、建议证监会一定期间不受理等相关措施,并将保荐工作评价结果记入中小企业板诚信档案,向中国证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