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刘惠兰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雨雪冰冻灾害对中国林业的影响及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说,林业灾后重建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是:保民生、保生态、保供给,促进灾区森林资源重建和生态恢复,促进灾区林业产业复兴和林农增收,促进灾区林业基础建设和能力提高,确保灾区实现修复生态和改善民生的目标。
目前,全国林业系统抗雪救灾开始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国家林业局主要采取五条措施促进灾区林业恢复重建。
第一,调整种苗生产和造林计划,加大灾区补植补造。一要及时调整和科学安排造林任务。2008年全国计划造林7800万亩,受灾19个省区造林任务是4298万亩。今年灾区造林任务要以补植补造为主,要迅速做好作业设计,开展补植补造,通过高位嫁接、抚育等措施恢复林分质量。如春季整地、种苗准备任务太大,可将春季造林适当调整为秋季造林。二要调剂林木种苗供应。按照灾区不足非灾区补、实苗不足种子补的思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适生的林木种子苗木,搞好省际之间的林木种苗调剂,根据供需要求及时调运。林木种子缺口大的省区,允许增加进口,保证灾区补植补造所需种子的供给。三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尽快恢复灾区种苗生产,抓紧对损毁的温室、大棚、厂房和育苗设施进行修复重建,修复现有野外林木种质资源圃,规划和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扩大非灾区林木种苗的生产和社会育苗,提高林业种苗生产能力。
第二,科学有序地清理并合理收购利用灾中林木。对没有受灾的木材、竹子的采伐,从严控制;对受灾但仍有生命力、有恢复可能性的林木、竹子、树苗,尽可能保存;对确需清理砍伐的断倒木、倒竹,尽快制订清理方案,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将清理断倒木、倒竹与森林经营抚育结合起来。国家在采伐限额指标上优先满足清理灾害损毁的林木和竹子,在采伐审批上适当简化手续,在通关、运输政策上给予优惠。加强对木竹销售的指导。各地可从实际出发,根据材种和往年木竹收购价格,颁发不低于本地前两年木材平均售价的最低保护价,稳定木竹收购价格。鼓励木竹加工龙头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灾区清理出来的木竹。
第三,研究制订林业抗灾政策和机制。针对各类灾害对林业的影响,研究建立林业救灾应急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灾区要适当减免育林基金和林业相关税费,让利于林农,减轻林农损失。制订并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开展森林保险工作,鼓励农民参加森林保险试点,争取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协调研究制订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扶持灾区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发展。同时,协调制订灾区林业生产补助标准,鼓励林农和企业从事种苗生产、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经营活动。
第四,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影响分析,科学规划和指导实施灾后重建。进一步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再分析、再评估,制订更加科学的重建规划,采取针对性更强的实施措施。国家林业局将今后五年确定为林业灾后重建期,在重点实施好林业基础设施修建和生产能力恢复的同时,全面展开灾区森林资源重建和生态修复。各项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补助要突出重点,优先安排受灾特别严重、重建任务重、恢复难度大的地区,把房路电水等基础设施损坏较严重的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作为重点支持单位,把受灾严重的欠发达地区农户和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第五,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国家林业局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即日起组织相关力量,分赴各地重灾林区指导协助灾后重建工作。今后还将采取分片包干、干部挂职、对口支援和项目支撑等方式对重灾地区林业建设进行重点帮扶。广泛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各级林业干部、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灾区,送技术下乡,指导林农开展抗灾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