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08年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我国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本报北京2月8日讯 记者许红洲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0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决定将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调整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75元、中晚籼稻76元、粳稻79元;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调整为每50公斤白小麦75元、红小麦70元、混合麦70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