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部要求做好长江煤炭运输船舶引航

  本报讯 记者薛志伟 亢舒报道:交通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交通系统各相关单位加强长江电煤运输船舶的引航工作。

  通知要求,对运输电煤的船舶优先安排引航,不能发生因为引航员短缺或引航安排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电煤船舶压船压港现象。同时,切实加强引航安全,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大雾、大风、寒潮等恶劣气候变化对电煤运输的影响,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电煤船舶引航安全事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