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该省将家庭人均年收入72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由2007年人均每月62元提高到每月93元。
据介绍,海南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2814户、168539人,目前全省平均补差标准为56元。去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为城乡低保对象投入资金2.31亿元,确保了各市、县的城乡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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