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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治虚拟货币“挖矿”
王 鹏作(新华社发)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决定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对“挖矿”设备即行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没收,并规定企业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且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去年以来,我国多个部门陆续表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并加大核查整治“挖矿”力度,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央行明确虚拟货币兑换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各地也加强了针对“挖矿”用电的清理整顿。下一步,各地须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形成持续治理的社会合力和高压态势,不给“挖矿”等虚拟货币违法违规行为留任何可乘之机。同时,企业与个人也要遵规守法,杜绝侥幸心理。(平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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