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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污染物治理不容忽视
曹红艳

近日,一项发表在环境科学领域权威期刊《环境国际》上的研究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该研究披露科学家首次在人类血液中发现微塑料,进一步引发了微塑料对人体健康长期影响的担忧。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抗生素,日益成为国际上普遍关注的新污染物。

围绕新污染物治理,我国已经进行了提前布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了明确安排和部署,要求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部的最新通报显示,十几个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新污染物治理提上日程,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走向深入、拓展广度的重要表现。

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危害,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新污染物之所以“新”,一方面是相对于公众熟知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另一方面是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的认识不断深入、环境监测技术不断发展,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可能还会持续增加。

新污染物的特点决定了其治理难度。比如,新污染物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可当其危害性一旦显现,则意味着新污染物可能已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此外,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中,也可能会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

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要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新污染物治理挑战虽大,但我们也有了应对之策。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后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等。加强对新污染物的治理,将更好守护生态环境健康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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